酒駕肇事被依公共危險罪函送 丁允恭︰日子不好過才喝酒解悶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天上午在高雄前鎮區涉酒駕與一名女性機車騎士擦撞,騎士輕傷送醫。丁允恭酒測值0.23毫克,因未達0.25毫克,警方以函送方式,依涉公共危險罪交地檢署偵辦。

丁允恭今天也坦承酒駕,他說,因心情不好,昨晚11點多在家裡喝了高粱,之後就去睡覺,早上8點多出門上班,結果發生車禍,也沒想到今天測酒測還有酒測值,對受傷騎士很抱歉,一定會負起責任。他無奈表示,自己早已遠離政治圈,現在只是在民間公司上班的一般上班族,沒想到還如此受到關注,坦言日子不好過,才會喝酒解悶。

丁允恭。(檔案照)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天傳出在高雄酒駕肇事。(檔案照)

警方表示,今天上午8點多,警方獲報在前鎮區成功、復興路口發生一起車禍,一部汽車疑似酒駕擦撞一名女性機車騎士。警方說,當時汽車和機車都行駛在復興三路的東往西方向,且都位於外側車道,汽車右前車頭與機車碰撞,機車騎士輕傷送醫、意識清楚。經酒測,汽車車主丁允恭酒測值0.23毫克,未超過法定標準值0.25毫克。

警方在通知交通分隊現場測量後,依規定製作「刑法185-3第2項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如不合格則隨案移送,合格則函送。丁允恭有通過測試觀察紀錄表中走直線等項目測試,警方製作完資料後,依涉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依法規定,刑法酒測值標準是0.25毫克,不論是否肇事,一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但酒測值未達0.25毫克,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新台幣12萬元罰鍰,同時進行觀察記錄表測試,若測試通過則以函送方式送辦。

法界人士表示,即使發生車禍當下酒測未達0.25毫克,但回推開車時如達0.25毫克仍涉刑法公共危險罪。不過除非酒測時跟上路時間差太久或有特殊原因,一般不太回推。丁允恭酒測未達0.25毫克,雖警方仍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可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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